2019年支持省内种业做大做强信贷政策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6日    浏览次数:1649

       为支持龙头种业和信誉种业获得银行信贷融资,加快新品种选育推广应用,推进品种更新换代,培育壮大现代种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近日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共同向种子生产企业推出“强种贷”金融信贷支持业务

1.借款主体

吉林省内获得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符合省农担公司准入条件的种子生产企业(含生产企业及其子公司、经销主体)。

2.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满足借款主体在种子繁育、加工、检验检测、仓储、销售、基地建设等生产经营环节的资金需求。

3.借款额度

由省农担公司担保的单户借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且单笔借款额度不小于100万元。

4.借款期限

单笔借款期限为12个月(在政策不变的情况下,续借后一般不超过36个月)。借款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分期放款或分期还款等多种方式。

5.担保费率

省农担公司对借款主体执行同档最低担保费率(自2019年5月22日起,粮食种植类最低担保费率为0.5%/年,其他类最低担保费率为1.0%/年)。担保费率如有调整,按照调整后的同档最低担保费率执行。对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借款主体给予担保费补贴。

6.贷款利率

省农担公司协调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主体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30%。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向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借款主体提供借款利息50%的贴息扶持,政策如有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比例贴息。

省农担公司和省农担公司合作金融机构除收取担保费和贷款利息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7.办理流程

有借款担保意向的种子生产企业向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种业管理处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将种业推荐省农担公司进行审核。(吉林省农业农村厅)